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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猴急逼口交遭法辦  這樣也可以告?!  

  



【郭睿誠╱台中報導.蘋果日報】
一名年輕男子日前約女網友到汽車旅館做愛,結果男子在「辦事」前看A片看得慾火焚身,強逼剛洗完澡的女網友為他口交、接著對她性侵得逞。女網友憤而報警說:「我當然曉得到汽車旅館是要做什麼事,但他這個樣子我實在不喜歡、無法接受!」

覺得不爽
男子應訊坦承因自己「性急」,加上看A片推波助瀾,才會粗暴對待女網友。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男子送辦。

有多次性關係仍翻臉
警方調查,目前待業中的女子(二十二歲)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、穿著打扮時髦。該女子今年七月與剛退伍、目前也是待業中的嫌犯李姓男子(二十二歲,中縣人)在網路上認識,彼此互有好感,雙方首度碰面,李男就約她到其租屋處發生性關係,兩人之後又在李男租屋處多次發生性關係。
上月間,李男帶該女網友到大里市一家汽車旅館,進房間後,李男很快就脫光上床。女網友則先到浴室沐浴,當她洗好澡披著浴巾出來時,正在看A片的李男即要求女網友為他口交,但女網友對李男「猴急」的態度有些不悅,對他說:「你也去洗澡啦,不要那麼急!」但李男竟對女網友說:「別假了,快點啦!」

女方稱應先溫柔調情
李男接著一把抓住女網友的頭,強壓到他下體處、強迫女網友為他口交;女網友無力掙脫,只得乖乖為其洩慾,口交後,李男又性侵女網友得逞。汽車旅館兩小時休息時間屆滿,女網友氣得獨自步出房間並在數天後到霧峰分局報案。
女網友接受警方偵訊時表示,她過去多次和李男在雙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,她也曾為李男口交,但她認為做愛前,對方必須以甜言蜜語或溫柔調情,而不是像李男如此粗暴,「我當然曉得到汽車旅館是要做什麼事,但他這個樣子我實在不喜歡、無法接受!」她強調李男的粗暴行為,讓她的身體也很不舒服。
警方傳訊李男到案,發現李男身材中等、長相斯文,談吐間還有些靦腆,實在很難想像他就是女網友所指控之人。李男則表示,他對自己因為一時衝動,造成女網友身心受創,感到非常愧疚。
律師林錦山說,若這名男子蠻橫要求口交,女方就可提告,但被害人應保留衛生紙擦拭等跡證,較能保障自身權益。



情侶如何拿捏性關係分際
.若有特殊的性行為需求,應事先明確向對方表明
.對方行徑若讓自己感覺不舒服,應立即拒絕
.若無法配合對方性要求,應委婉向對方說明
.學習尊重彼此,體諒並尊重對方身體及心理感受
.若不願有親密行為,應避免與對方獨處

資料來源:台中市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黃瑞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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