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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未婚男女同居,
很擔心家裡反對或親友不以為然,還是維持原來租房或電話等障眼道具;
兩人尚未覺悟要結婚,都有想住在一起的欲望,或覺得住在一起才能更了解對方,
就同居了,但周旁人對同居反應相當歧異,
像有人說出「未婚同居呀?不要變成不婚同居就好!」等風涼話,暗示同居就不會結婚了。

社內戀愛未公開
像弘美跟她的同居男友是同事,擔心影響職場氣氛而沒有公開,只有極少數好友知道,保密三年多,周旁的同事也都認為他們很相配,應該要交往才行,一旦告白兩人其實早已經交往、同居,雖然大多數人都為他們高興,但不以為然的同事也不少;原本社內戀愛就會引起推敲,但主要還是因為同居,讓許多原本主張兩人應該交往的人都表示不贊成,尤其許多已婚同事認為兩人拖拖拉拉三年不是辦法,但也有人認為她的男友是很可靠,不會始亂終棄才表示贊成,或是確認兩人有結婚的意思才表示贊成。
弘美覺得最妙的是許多已婚同事雖然反對她未婚同居三年,卻又意味深長地說:「如果我婚前也稍微同居就好了!」畢竟若未經過同居、婚前旅行等試婚階段,就突然住在一起,常常無法適應而婚姻破裂。但同居若過三年,大家反應就很微妙,內心都覺得「又是一對不婚族!」好像很沒社會責任感般!

 

同居破局會很慘
許多女人雖想跟情人同居,但擔心出現破局就很慘,而躊躇不前;因為不同居而普通談戀愛,要是分手,雖然悲痛、悔恨,並不太麻煩,但要是同居的話,除情感上的哀痛外,會有許多實質的後遺症,例如一方得另找房子,有些家具、財物已經很難分清楚,有時已決定要分手,卻還不得不暫時住在一起;而且父母、親友擔心女人跟男人同居過會影響今後的身價,似乎還比離婚更糟糕,尤其有的男人跟女人同居沒兩天就口口聲聲地說:「我家那口子」或「我老婆」,在女人身上蓋了好幾個蒐藏印,或男人的親友、兄弟也都把同居的女人當作準新娘對待,老喊「大嫂」等,要擺脫同居男人的色彩不容易。 

劉黎兒   轉貼/蘋果日報-副刊/2007/10/07 


麻麻a胡言亂語 :   
同居或許是適應婚前兩人共同的生活,可以藉機知道這個人平時的生活態度
但是也會引發出一些生活的開銷該由誰付
且普遍大部分人的想法,女方就是要清理打掃共同租屋處ˋ或是該煮飯ˋ洗衣
那一起住在屋簷下的男方呢?就是該翹著二郎腿ˋ抽著煙嘛?
而女方就要背負著這個女生怎麼不檢點等等的輿論
我想最有利的往往是男方,而最後吃虧的,永遠都是我們女孩子
這篇文章,真的說到心檻裡了
而同居的最後終點,真的是因為要體驗婚後的共處而所假設的藉口及適應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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