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 2007/08/30

日本不婚男女大增殖,同居男女則未減少,日本有人主張,要改善少子化現象,最好鼓勵同居,用法律保障「實質婚」,事實上日本法律原本就相當優待同居,承認「內緣妻」、「內緣夫」,也能分到財產的,但同居往往就是不想面對社會、法律責任,如果同居有法律保障,那大概需要別的玩意來取代同居吧!日本已婚者約8分之1有同居經驗,30歲的女人則近乎4分之1同居過,月子說:「從學生時代起,身邊總是誰是住在一起的!」

不住一起搞不清楚 

已婚者都覺得先同居,能確認是否真的合得來,有許多事不住在一起搞不清楚的,因為同居過,也對婚後生活有自信,同居優點多多,有試婚效果。但現在男女未必有具體的目標,尤其20幾歲的人,都說:「不知不覺就住在一起了!」有的男女是哪天一方開口問「要不要上我那裡?」結果那一天起就住在一起了;有些人擔心父母知道,沒有退掉房子;但也有許多男女是為了節省房租支出而同居,甚至有女人因為男友家離公司近而答應同居的。
同居多少被認為是過渡階段,許多年過30的未婚女覺得即使有愛也不願意同居,當男人要求同居時,就會想「為什麼是同居?」若是求婚,就會點頭,只是同居,不高明處理,自己的人生怎麼辦?未免風險太大了,比起結婚,同居畢竟關係、責任曖昧,不免躊躇。未婚同居,可能只是「不婚同居」而不是「婚前同居」!
許多女人認為如果先求婚,同居的話也無所謂,否則一旦同居會擔心男人就這樣不了了之;即使時代改變,還是有女人把同居看成是結婚的前奏,好像只同居不結婚的話,女人就吃虧了,繭子說:「什麼都有目標、目的,女人永遠沒法快樂,連做愛也會覺得是男人佔便宜,無法享受、同樂!」

喪失新鮮愛情張力 

同居跟愛情長跑一樣,會喪失新鮮、張力,有的男女才同居沒多久就跟老夫老妻一樣,男人回來倒頭就睡,進入無性愛狀態,變成家人關係,雖然索然無味,但也已經有點依賴關係,非常麻煩,因此同居也是煩惱多多,如果對愛情、性愛或婚姻沒死心,結果也是只好開始尋找劃終止符的時機。  

 
劉黎兒    男女不思議 





有時候自己在想...或許同居可以讓一個人更認識另一個他的生活上小細節
但不一定每一個人都是細心的
也是會有誤判的時候...但同居的一切開銷又該如何做分配呢..而公平的定義又在哪裡..
最終....還是女生吃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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