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艾美】 2007.07.10 02:50 am


我和老公只因一點點小事,卻慢慢累積,於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導火線,引起了戰火。

我怒氣還在,卻怎麼也想不起到底是為了何事爭吵,但聖經說:「不可含怒到日落!」算一算,已度過兩個日出與日落,老公依舊不開口,我也找不到梯子,杵在半空,下不了台。

中午,我把他的飯菜擺在桌上,他也安靜的把它吃完;晚上回家,他順道買的餐盒或點心,我默默的吃完;睡覺時我退到床緣,背對著他,人都快掉下床去了,心想只要他靠過來抱一抱親一親,我發誓絕對要原諒他,結束這場莫名其妙的冷戰。

然而,他居然碰都不碰我一下,好!我就要看看誰撐得久,虔誠的基督徒,竟忘記耶穌的教導:「你們做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」沒一會兒,居然聽見他有起有落的鼾聲,我懊惱不已。

次日星期日主日崇拜,我刻意坐在最後排角落,看他穿襯衫領帶,嚴謹的在講台司會,偶爾瞄到我,也迅速轉開視線,正經八百的念聖經、禱告、唱詩。嘿嘿,我看他能招搖到幾時。

我蓄勢待發,等老公眼神一閃到我,我馬上向他招手,他楞了一下,舌頭也打了結。戰略奏效,現在他連瞄都不敢,我太了解他的木訥拘謹個性了,這也是我百戰百勝的唯一優勢。

他絕對會再偷偷看我的,我一逮到時機,對著講台狠狠給他一個超級飛吻,再給一個千嬌百媚的瞇眼;這下他真的慌了手腳,結結巴巴哩哩落落念完聖經章節,連教會動態報告事項,都張冠李戴語無倫次。

對於現場騷動,我置身度外,一副事不關己的優雅態度。

「耶,妳怎麼可以……」回家途中,他頻頻抗議,又啼笑皆非。我挽著他的手臂,心想,上帝果然英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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